“呵呵,哪一步?我看那小子,再怎么搞,也充其量就是在上城混混罢了,他还能有资格,混到龙城来?再说了,这小子估计连上城都还混不明白呢,更别说想来咱们龙城立足了。”
林元忠的想法,和林元平其实差不多。
那陈洛就算再有本事,就算现在成长速度极快,可...那又如何呢?
要是想和林芸在一起,甚至走到婚姻那一步,那他毫无疑问,要在龙城发展。
但龙城,其商圈情况,可比上城要复杂太多。
即便是林家这种拥有贵族称号的大家族,在龙城都不能算得上无敌,更何况一个小小的陈洛?
他最大的可能性便是,想来龙城发展,结果没多久便认清现实,然后又老老实实的滚回他的南城弹丸小地去。
毕竟这能在龙城扎根并混下去的大家族,哪个不是拥有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?
没有几代人的努力,就想凭一个人,凭借几年的时间,成长到能与这些大家族相提并论的程度,可能吗?
就算是世界首富,那个被称为外星人的离谱家伙,都不能做到这一点。
实际上,他能以三十年的时间,成为远超贵族的,身家突破了五万亿的存在,已经堪称是逆天中的逆天。
是所有商人都要仰望的存在。
那个名叫‘格兰瑟姆’的男人。
但陈洛与那人之间的差距,即便是现在的陈洛,那由外人来评说的话,都是犹如鸿沟天堑一般。
当然了,大部分企业家,与那格兰瑟姆相比,都会显得十分逊色。
毕竟那是站在全世界财富金字塔顶端的男人,是连地球球长都要给几分薄面的存在。
说他是富可敌国的大人物,那完全没错,并且,那五万亿,并非是他的极限。
这才是最可怕的,这家伙有如此巨额的财富,哪怕每天花一亿,都能花上五万天。
大部分普通人一想起这可怕的数字,都会觉得呼吸一滞。
甚至他每天的利润都不止一个亿了,那些钱,他怎么花都花不完的,别说一辈子了,那就是十辈子、一百辈子、一千辈子都花不完。
只要他愿意,甚至能让地球上,立马诞生出一堆的亿万富翁...
脑海中闪过那个男人的身影,再想想那陈洛现在的成就,林元忠眼中的不屑之情,立马就变得更加浓郁了。
不过,林元平倒是继续在打圆场说道:“虽然我也是这么想的,但小芸儿毕竟还没毕业呢,就是她现在不跟那陈洛了,也不太可能会愿意找其他少爷,那咱们就等等呗,反正你我等这几个老家伙,身体都还硬朗着呢,尤其是你,上次医生体检,说你身体各项指标,简直比年轻人都好,就你这体格,我看再活个十年二十年都不成问题,你着什么急啊?”
听着自己弟弟这话,林元忠却懒得搭理,他话锋一转便说出了和秦家那几个高层类似的话。
“小芸可以等,但其他那些优秀的少爷们能等吗?难道你以为,就咱们小芸抢手吗?其他那几个千金,可未必会比小芸差啊。”